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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民情]乐清三轮车致2人身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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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11-09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来源:浙青网-青年时报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许女士一定会在10月25日傍晚5点前,给在温州乐清的弟妹去一通电话:别带着孩子走这条路,拜托了…

可惜没有如果。10月25日傍晚5点左右,浙江温州乐清白象镇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超载的农用三轮机动车“行车制动失效”,致使两人死亡一人受伤。其中一名死者,就是许女士的侄子,年仅5岁。

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刑拘,可肇事司机所在的温州楚天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愿对此事负责,这事与我们没关系”,这让许女士一家很气愤。目前,双方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事件回顾

农用三轮车连撞3人,致2人死亡

许女士的侄子,小名叫天天。10月25日傍晚放学,天天的妈妈郑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着电瓶车载天天回家。

村民说,镇上的交通状况不太好,违规拉货的三轮车常常横冲直撞。

下午5点,郑女士和天天在一个下坡位置,被一辆农用三轮机动车给撞翻在地。

[attachment=626379]

根据当时的监控视频和后期了解得知,这辆三轮机动车载着约150根、重达2.7吨、长6米的钢筋脚手架,由于“行车制动失效”,撞翻了电瓶车,郑女士飞出10余米远,随后她忍着痛去找儿子天天,在不远处的绿化带里找到了他。

找到时,天天已经双眼紧闭,停止了呼吸。另一边,三轮机动车还轧到了一位61岁的葛大妈。在去医院的途中,葛大妈也不幸罹难。

[attachment=626380]

郑女士被紧急送往温州一医治疗,经诊断,她的左腿断裂成3节。医生说,郑女士可能面临无法正常行走的风险,另外,下体被缝了30多针。昨天上午,也就是事故发生两周后,郑女士的左腿接受了第一次手术。医生说一周后再进行植皮手术。

机动三轮车属“三无”车辆

交警认定司机负全责

事故发生后,葛大妈的儿子吴先生悲痛欲绝:“我妈妈当时是去菜场买菜的,没想到一转眼人就没了……”吴先生还告诉记者,肇事三轮机动车只能载490千克的货物,而实际上拉的货物是2740千克。

[attachment=626381]

在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者看到交警对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确定为:肇事司机驾驶逾期未检验、货物超载、超长且因右后轮分泵漏油、导致制动液泄露,行车制动失效,机动车的过错直接导致的事故发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时,郑女士的丈夫牟先生告诉记者,让他气愤的是,在事故发生附近的一些工地,仍然有工人在用农用机动车非法超载运送钢筋,自由穿梭于闹市中,“我蹲点2天,居然还在事故现场碰到这样的车,不可思议!”

雇主公司表示此事与他们无关

律师说法: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牟先生告诉记者,肇事司机姓徐,事发当天,楚天公司的员工蔡某临时叫徐某去公司仓库拉的钢管。结果,徐某在运钢管到项目工地途中发生了车祸。

徐某是江西人,在柳市白象等地打工,家庭拮据无偿还能力。

事发后,牟先生一家多次找温州楚天建设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黄某," 但是他不见我们,接电话说走司法程序,什么表态都没有。我们觉得,这个事情你们脱不了关系,总是要出来见一下,躲避我们,我们没有办法接受。"

此后,经受害者两家多次努力,对方答应坐下来在北白象镇司法所协商调解,但是表示此事与公司无关。

随后,记者致电温州楚天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对方表示," 这个事跟我们没有相关的关系,我们已经在走司法程序了。"

中虑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樾莉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蔡某如接受楚天公司雇佣提供劳务,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如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明知或应知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万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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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微虹桥在2018-11-10 09:09重新编辑 ]
离线西米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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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11-16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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