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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民生]女友酒后执意要开车 ,结果在虹桥被交警查获,最终情侣双双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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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05-08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女友喝醉了酒后强行要开车,而男友也纵容女友的行为,结果双双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刑。近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小潘、项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和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小潘是乐清人,今年26岁,与江西人项某是一对情侣。

3月30日晚,小潘与男友项某等人在虹桥镇虹港路上的一家餐馆吃夜宵。几个人相谈甚欢,其间,小潘还喝了5瓶左右的啤酒,直到3月31凌晨才结束了这场酒局。

打算回家时,酒意正浓的小潘自认为自己前几日刚刚考了科目二考试,一时有了兴致,便想要开男友项某的汽车,试试看自己的驾驶技术如何。

男友项某原本不同意小潘的要求,怎奈小潘执意要开,一再要求,最终,碍于情侣关系,项某只能同意让小潘驾驶其汽车,而项某本人则坐在副驾驶位置上。

当小潘开开心心地驾驶着项某的汽车的时候,殊不知交警此时正在前方路段设卡查酒驾。没过多久,当小潘驾车经过虹桥镇振兴南路时,被正在此处设卡的交警查获。

交警见小潘一身酒气,便现场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4mg/100ml,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当日,小潘便被警方刑事拘留,后来经过血液检验,小潘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3mg/100ml,已经达到危险驾驶罪的标准。

经过进一步的了解,交警发现小潘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交警还发现小潘的男友项某是在明知小潘饮酒后且无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同意其驾驶车辆的,4月1日,项某也应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检察官说法:在司法实践中,除了驾驶员以外,其他行为人人如果有以下行为的,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驾驶罪的共犯;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人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离线蜡笔小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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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9-05-08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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