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 近期,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抽逃注册资金罪的叶某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叶某,乐清市虹桥人,在杭州和乐清经营多家培训机构,还经营着一家知名服装企业,平日里待人热情、社会关系广,在大家眼里,她是一个兼具高情商和高财商的女强人。
令人唏嘘的是,昔日意气风发的“女强人”如今站在被告席上,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事情可回溯到2014年初。当时叶某和他人合伙出资3000万元成立了乐清市某典当公司,准备以此为基础发展金融领域业务。事与愿违,经营期间典当行生意惨淡,叶某做起了“资金生意”,利用典当公司老板的身份以资金周转、投资等为由,以每月1%~4.5%的高息,向其亲友和社会人员侯某等人借款以吸收社会资金,为此叶某还印制专门“储蓄存单”,俨然就是“小型银行”,一时间,很多人都把自己的钱放心地存到叶某的典当公司里,甚至有人从别处借钱过来存入以赚取利息差。但谁都没想到,叶某在四年多时间里一直是在“拆东墙补西墙”,用借过来的本金去偿还高额的利息和本金,幻想着有朝一日实现她“金融平台梦”。截至2018年7月,叶某吸收的资金达到了5亿余元,资金缺口达1亿余元,已无法再维持下去。案发时,她的典当公司账户上余额仅剩下1000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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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与叶某一起接受审判的还有她的小叔子管某。管某经不住叶某高额利息差的诱惑,不仅把自己和家人的存款借给叶某赚利息,还一次次向身边的朋友借款,在2016年到2018年的两年多时间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5000余万元,不但搭上了自己和家人所有的资产,还让自己遭受牢狱之灾。
据主办民警张勇介绍,本案中之所以众多受害人会把钱借给叶某,一方面是因为贪图3%~4.5%的高息,另一方面是认为叶某是典当公司老板,资金有保障,殊不知,典当公司是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更无法保证资金的安全。
来源:掌上温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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