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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民情]中年男子网上炫耀“包养未成年干女儿”,背后疑牵出利益链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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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0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10月17日,微博网友@我是落生发文称,一男子在社交媒体推特上炫耀自己包养未成年幼女,并配有多张大尺度照片。据爆料内容显示,一个名为“爱萝莉”的推特账号自称是“一个中年人的小号”,主要用此号“记录和包养的干女儿们的真实生活”。
网传“男子网络炫耀包养未成年少女”涉事社交账号截图
  笔者注意到,该账号发布的信息定位显示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据网传的爆料截图显示,该男子自称有“三个干女儿”——“彤彤是亲女儿同学,今年15岁”。男子还称,在六一节趁彤彤姥姥住院,自己曾跑到其家里。另外两名,一个是网上认识的20岁的莹莹;还有一个叫乖乖,并表示“年龄原因仅限粉丝了解”。在其后续内容更新里,该账号除描述自己与干女儿们的“日常”外,还曾进行拍照录像。
  更令人愤怒的是,笔者注意到,该号主不仅描述与未成年幼女发生过性行为,还疑似与未成年男生发生过关系。
  顺着该账号上的相关信息,网友发现此号主还活跃在一个疑似涉儿童色情的线上群。相关截图显示,这个名为“XX交流会”的群共有314名成员,疑似是一群“恋童癖”人的聚集地,群内均用中文交流,主要分享大尺度的未成年隐私照片,还有和未成年少女裸聊的直播。
  除了照片,他们还会在群里分享交易价格,以及如何说话才不会被察觉等话题,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不乏还有对法律禁区的讨论,能够看出来这群人本身很警惕,甚至还启用了自动删除群消息功能。
“XX交流会”疑似一群“恋童癖”人的聚集地
  18日上午,有媒体记者根据上述推特账号的定位信息,联系上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将就此事联系相关部门进行了解。不久,该公安局另一名工作人员回电表示,已注意到微博上的爆料信息,将汇报给领导。
  目前,该男子的账号已被冻结,其发布的相关内容均已无法显示。对于此事目前会如何处理,齐齐哈尔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需走法律程序。具体情况需进一步核查。
目前该男子账号已经冻结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永令告诉《新民周刊》,如情况属实,且未成年人属于不满14周岁幼女的,那么,该号主包养并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强奸幼女罪,应当从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多人的,则属于强奸幼女罪的加重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倘若未成年人中有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男性的,那么造成该未成年男性轻伤以上后果的,以故意伤害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永令进一步解释道,如果不属实,有牟利目的,则在法定标准下会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比如,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图片一百件以上的、点击数达五千次以上的等为量刑标准。如果纯属谣言,则属于故意扰乱网络上的公共秩序,可能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笔者注意到,9月20日,云南文山男主播直播强奸未成年女性,就曾牵出背后存在的贩黄利益链条:上游是黄色视频拍摄,下游是在色情平台传播获利。
9月20日,云南文山男主播直播强奸未成年女性,引发网友众怒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认为,性侵害案件——特别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的比例是1:7,换言之,有一起性侵儿童的案件被发现,可能意味着有七起类似案件已发生。事后的司法干预只能是“亡羊补牢”。“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从而预防性侵案件的发生,是更为重要的工作。
  在笔者看来,目前,这一事件仍存在不少疑点。警方这边需要将事情整理成卷,进行立案,然后由相关人员找到号主进行核实、搜集证据,在这之后才能决定怎么处理。相信网友整理出的线索加上警方出手,不会让“子弹”飞太久。
  至于是罪是错,都要用法治的放大镜去打量一番。
来源:新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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