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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虹桥]乐清首例!4人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搞传销被起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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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1-02-23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近年来,区块链、虚拟货币概念在互联网迅速传播,很多人只听说过区块链、比特币,不知道区块链是什么、虚拟货币是否值得投资,觉得很“高大上”。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看到有利可图,以此包装传统传销、诈骗手段,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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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鹰鉴获悉,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乐清市首例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实施非法传销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飞、王某鸣、王某某、陈某某作出起诉决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飞通过他人,率先了解到“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网络传销平台,遂在乐清市及其他地方积极发展该网络传销平台下线。


2019年3月起,陈某飞与王某鸣、王某某以及陈某某等人在乐清市城南街道丹霞嘉园成立工作室,与王某(另案处理)在乐清市柳市镇柳江北路金叶大厦成立工作室,还组织人员到杭州等地宣传和发展,借由“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平台”推广该平台虚拟币NBY乐存币。


在此期间,上述各被告人通过线下授课、面谈,通过线上微信群聊等方式,结合区块链概念宣称NBY乐存币是目前唯一的公共区块链,具备安全、交易量庞大、有实体经济做依靠、资金随意进出等优势,以投资NBY乐存币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和发展下线可以获得下线收益分成等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投资NBY乐存币。


“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平台”没有实际经营活动,按照参与人员各自发展的人数来确定人员的等级地位。该平台规定,每个被发展进入该基金平台的成员,需以至少购买500美元NBY乐存币获得加入资格,并通过静态的基金收益和动态的发展下线获取利益两条线,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被告人陈某飞为“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平台”乐清地区最高领导人。2019年3月,陈某飞带领王某鸣、王某某、陈某某等人到浙江省宁波市学习考察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项目,并将该项目引进乐清。


陈某飞在乐成、柳市二工作室通过面授、面谈,组织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公司高层来乐清授课,建立微信群,担任群主,在微信群内发布各类宣传视频、文字,煽动他人进行投资和发展下线,并严禁群成员发布负面消息,如有群成员发布负面消息就会被踢出群,通过线上、线下解答会员咨询,教授会员注册会员账号,帮助会员购买虚拟币入金和进行账户资产提现、转让等资金操作,从中获取收益。陈某飞还组织人员到杭州、福建等地发展下线。


被告人王某鸣为陈某飞的间接下级,为“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平台”乐清地区主要授课人。2019年3月,王某鸣出面租用乐清市城南街道丹霞嘉园一房屋作为工作室,并由陈某飞、王某某、陈某某等人共同分担房租。


王某鸣通过授课、在微信群内发布各类宣传视频、文字煽动他人进行投资和发展下线,帮助会员购买虚拟币入金和进行账户资产提现、转让等资金操作,并从中获取收益。


被告人王某某为王某鸣的直接下级,其经常在工作室内给其他会员上课介绍、宣传“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平台”,在微信群内发布利好消息等。


被告人陈某某为王某某的直接下级,向他人宣传“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平台”,建立微信群、担任群主,当面或在微信群内进行宣传,积极发展下线,并有帮助王某鸣、王某某等人及其下线操作平台入金。


截至案发,上述四名被告人发展下线成员130人至38人以上,收取资金至少1600余万元到400余万元。其中,陈某飞非法获利270余万元。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被告人结伙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支付投资款为名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息决不可持续,超高利息,就意味着骗取财物,发展人头,而这就是非法传销中一种。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手机APP泛滥,新生概念众多,如区块链、虚拟货币等,市民一定要提高分辨能力,避免陷入圈套。

来源: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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