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查看新帖 收藏 个人空间 搜索 消息

悲催!乐清一男子买了套商品房,打开门后惊呆了……

日前,黄某通过法院拍卖拍得位于柳市镇鼎盛王府的一处商品房,他却高兴不起来。他拿到房产钥匙后,却发现屋内的电器、地板等都被人拆走了,屋内一片狼藉。
据悉,该房产原属于蔡某、黄某两夫妻共同所有。两夫妻因欠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本金1317325元及利息逾期未还被起诉。‍

在执行过程中,乐清法院对蔡某、黄某共有的位于乐清市柳市镇鼎盛王府的商品房进行司法拍卖。2016年9月13日,黄某竞拍成功。9月26日,乐清法院发出房屋腾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或其他居住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主动腾房迁出上述不动产,不得故意拆除、毁损不动产。
但在腾空期间,蔡某、黄某、黄某彬雇佣他人将户内的中央空调、地板、铝合金门窗等物拆下搬走,黄某彬还将房内的装修材料毁坏。经估价,被毁坏的装修物品价值33771元,被搬走的地板等物价值71903元。‍

2018年1月19日,乐清法院判决蔡某、黄某、黄某彬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以案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蔡某、黄某故意毁损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根据相关法条规定,已构成犯罪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清提醒:
拍得新房子
竟然已“毁容”
故意搞破坏
恐需担刑责

来源:乐清日报(中国乐清网)全媒体 作者 戚梅丽 陈姣姣

老懒很多

-->
热帖导读
更多»
四海八荒
玩转门户网
立即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