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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民生]乐清这个案子,昨日提起公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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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11-06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程遥 通讯员 岳思轩)昨日,乐清市检察院公布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致使发生车祸。11月5日,犯罪嫌疑人陆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由乐清市检察院向乐清市法院提起公诉。

    陆某今年54岁,是石帆街道人。去年7月1日中午,陆某在朋友家聚会,喝了不少酒。聚会结束后,他打算乘坐公交车前往虹桥镇。

    就在石帆街道竹屿村竹沿路(老104国道线)上,公交车靠站停车。可由于司机停靠的位置离陆某比较远,陆某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陆某认为,公交车司机是故意将公交车停在距离自己比较远的位置,不打算让自己上车。一上车,陆某就仗着酒劲,冲着公交车司机杨师傅谩骂,然后两人发生口角。当时车上有10来个乘客,担心会影响司机开车,乘客们将陆某劝开。

    陆某找到位置坐下,杨师傅继续行驶,这时,陆某又开始辱骂杨师傅,双方一度又争吵开来。随后,陆某冲到杨师傅身后,用手一把抓住杨师傅头发并将其头往下按,造成公交车失控。虽然杨师傅及时踩了急刹车,但仍和对向一辆小轿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

    眼看车损严重,杨师傅立刻报警,陆某发现情况不对,趁人不注意赶紧溜走了。等酒醒后,陆某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表示自己当时喝酒后,行为过于激动,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事后陆某也反思了,如果造成人员伤亡,那罪过就大了,不幸中的万幸,当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乐清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车损失价值人民币6712元。案发后,陆某已和被害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履行。而后,陆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刑事强制措施。
    乐清市检察院经办检察官接手此案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陆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发时,公交车行驶的道路上有不少汽车和行人,因此,行驶中的公交车本身就处于危险之中,陆某拉拽公交车司机杨师傅头发的行为导致车辆失控,对公交车内的乘客及道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造成危害。

    此外,陆某在车上和杨师傅发生过两次争吵,第一次被其他乘客劝阻后,嘴里还喋喋不休,导致和司机杨师傅发生第二次争吵,当时公交车正在行驶过程中,其在明知拉拽公交车司机可能会导致车上乘客受伤和路边其他车辆或行人伤害的情况下,仍然放任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典型的危险犯,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陆某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并且造成了两车刮擦的危害后果。”检察官称。
离线far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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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11-09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想想重庆的那起事件,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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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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