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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民生]2月24日起,全市交管服务窗口有序恢复服务!要注意的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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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02-23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为全力保障群众企业的办事需求,自2月24日起,全市车辆管理(含驻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单位恢复正常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于2月24日起恢复办理,2020年2月24日前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机动车,可在辖区车管窗口办理登记;2020年2月24日(含)后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机动车,自发票开具日期起,顺延15日后在辖区车管窗口办理登记。

2

机动车或驾驶证逾期未检验、未换证、未审验的,2020年4月30日前在温州市域范围内所有道路(不含高速)不予处罚(已被交警部门查扣的除外)。期满换证、车辆年检等车驾管业务实行错峰办理制度,3月底前集中办理、集中检测2月底前到期换证的驾驶证、检验到期的机动车,3月份到期换领驾驶证、到期检验机动车统一安排在4月份集中办理,4月至6月到期的不予提前办理。

3

全面推行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瓯e办”、“温警在线”、“温州交警”微信、“交管12123”、“警医邮”等网上、掌上、自助机、代办网点方式线上提交申请,快递收取凭证,疫情期间全流程网上可办结事项(详见下图),各窗口原则上不予受理、办理。

[attachment=655781]

全市车辆管理(含驻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详见下图)已公布预约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接受办事群众的来电预约,群众也可以通过“温警在线”网上预约。

[attachment=655782]

全市交通违法处理提倡网上办理,可通过“温州交警”微信、“交管12123”、“温州交警”支付宝生活号等线上渠道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个人或企业如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预约,再前往指定窗口办理(详见下图)。

[attachment=655783]

为避免群众聚集而导致交叉感染,浙江省全省范围内暂停办理驾驶人考试事项。办理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温馨提示

前往窗口办理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办理业务所需的相关证件,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个人“温州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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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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