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新闻]订婚喜糖“表里不一” 尴尬准新郎要讨说法
来源:乐清日报 作者:记者 徐琴微 通讯员 金龙生 傅玉露
本报讯 分发完订婚喜糖后,却发现其中的饼干和牛肉丝内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卫生许可证号等不一致。经过虹桥工商分局的调解,2月28日,准新郎陈先生终于获赔1万元。
去年10月26日,虹桥的陈先生在虹桥一糖果店里购买了订婚喜糖,每份喜糖里共选配了7种食品,总价值16796元。大部分喜糖分发出去后,陈先生有一次自己在品尝喜糖时,发现其中两种食品内外包装标注不一致:一种饼干的外包装盒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07年8月20日”,盒内独立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却是“2007年8月28日”,而且内外包装上标注的卫生许可证号与产品标准号都不一致;还有一种牛肉丝也存在生产日期里外包装标注不一致的情况。
这一发现令陈先生一家人十分难堪。如此“表里不一”的食品,其质量是否有保证?况且这样的喜糖分发给亲友,也有失脸面,陈先生遂与糖果店店主陈某取得联系,要求给个说法。陈某表示,自己仅是销售商,食品出现上述问题并不是他的过错,况且进货时根本不可能每包拆开来验货,不愿承担相关责任。双方协商多时,一直未能妥善解决。
2月28日,陈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此事。虹桥工商分局受理此事后,当即召集当事双方调解。在查看实物、听取双方意见后,工商人员联系了生产商。经努力,当天下午,两种食品的温州地区总经销商均来到虹桥分局,经过调解,此事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商家按“一赔二”的方式赔付陈先生购买饼干、牛肉丝的费用计6000元,同时赔偿名誉损失费4000元,共计10000元。其中,按食品购买费用比例,饼干总经销商支付赔偿金3500元、牛肉丝总经销商支付4500元,虹桥糖果店陈某连带赔付2000元名誉损失费。

现在的老陈,充其量是一个劈开双腿站在大街上逮谁骂谁并大叫“看谁敢惹我”
遇到一个比他NB的人物便搂着人家肩膀说“看谁敢惹咱俩”的死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