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刘丽娟 通讯员 李倍鸥)近日,盐盆街道的唐先生提着某品牌的啤酒到乐清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寻求帮助。唐先生反映,自己喝了啤酒后不适,到医院紧急救治才脱险,后发现未喝完的酒瓶底部有悬浮的絮状物,认为是酒的品质问题导致自己喝酒后出现不适就医,要求厂方赔偿。
医生初步诊断唐先生为酒精中毒,花费医疗费用500余元。后来唐先生发现剩余的啤酒底部出现浑浊情况,遂向啤酒厂家提出索赔共计3000元。
啤酒厂家认为啤酒底部浑浊,可能是出现碰撞漏气,对产品产生的问题派出代表一直积极跟进,配合调解,但在赔偿金额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乐清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唐先生的误工费,唐先生表示自己一天工资1200元,误工两天,加上医疗费要求3000元的赔偿。后经工作人员了解,唐先生工资上下浮动比较大,多则1200元少则500元,也可能没活没工资。经反复沟通,双方各退让一步,最终达成协议,厂家补偿唐先生2000元(含医疗费、误工费)解决投诉事宜,不再追究。
市场监督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预包装饮料入口之前需观察仔细,看是否还在保质期内,液体是否清澈无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