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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民生]清明将至 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全市设立458个临时检查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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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04-04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露露

    通讯员 吴雪蝶

    清明期间,免不了上坟祭祖。昨日,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从乐清市森林消防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清明期间,预计有40万人上山扫墓。为防止森林火情的发生,有关部门已积极部署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清明期间林区安全。

    据乐清市森林消防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清明期间,所有森林消防车进村宣传。全市上山路口、坟墓集中区等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重要区域将张贴、发放《野外用火通告》《森林火灾警示录》各2万份,发放《清明节无火祭祖倡议书》10万份。

    各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老协会员、森林消防队员和护林员等5000多人在全市设立458个临时检查点,形成森林消防防护网,严守通往山路的各个路口,宣传文明祭祖,严禁火种上山。

    乐清市森林消防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每年的3月28日至4月10日为全市的森林禁火期,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如违反规定,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据统计,2017年乐清共发生森林火灾4起,过火面积 38.59 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2.26公顷。

    链接

    近年来因祭祀发生火灾 受处罚的四大典型案列

    案例一:2017年2月11日15时,大荆镇新坊村发现山火,山火于17时被扑灭,过火面积4.40公顷。经查,起火原因为大荆镇新坊村村民翁某某上坟祭祖时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直接损失5万元,间接损失4.83万元,翁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二:2015年2月18日17时20分,大荆镇大门村发现山火,由于风大山陡,夜黑风高,扑火难度极大,林火持续时间长达16个多小时。经查,居住在大荆镇的李某某,上坟时燃放烟火导致森林火灾,总过火面积30.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间接经济损失21.41万元。李某某以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案例三:2013年1月10日,居住在乐成街道的钱某某因烧茅草引发乐成街道济头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9.3公顷,林火持续3个小时45分钟后被扑灭,钱某某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案列四:2013年3月5日14时30分,仙溪镇兰田村发现林火,林火持续时间3个小时,于 17时30分全部扑灭。经查,居住在清江镇的连某某吸烟导致森林火灾,连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离线西米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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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04-11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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