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乐清网 程遥
说起社会中的地下高利贷,广大群众无不深恶痛绝,不仅高利息利滚利,欠债者一旦还不起债还会遭到喷漆、拘禁、游街甚至殴打等。就在前不久,经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郑某、陈某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分别获刑四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
还不起高利贷被暴力催债
小李是乐清人,平时生性好赌,又经不起诱惑,喜欢押注六合彩,但输多赚少。2016年,小李在和好友赌博时,欠了不少钱,于是向一家地下放贷公司借了高利贷。
小李一开始借了10万元,可实际拿到手的仅8万元,剩余两万元直接被当做利息被公司扣走。而借款的利息也很高,没多久利滚利就滚到欠债30多万元。小李眼看欠债越来越高,而六合彩又是输了不少,这笔钱自己是很难还上了。
就在2016年10月,小李因为欠钱不还,被高利贷公司雇佣的催债人员找上门。“当时我被带上一辆车子,车子一直用扩音喇叭喊‘小李欠钱不还,是个骗子’,”小李说,他乘坐的车子在街上开了半个多小时,也喊了半个多小时,简直脸面丢尽。
同样被高利贷公司催债的还有小徐和小振。他们的家门口被泼油漆,被涂上“欠债不还”的字眼,还被拘禁和辱骂、殴打,整个过程惨不忍睹。
瞄准赌徒、吸毒者放贷
究竟是什么高利贷公司,如此嚣张呢?经办此案的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发现,这家高利贷公司的实际掌握者其实是一对母女,母亲郑某58岁,而女儿陈某24岁,两人都是永嘉人。
2016年,仅小学文化的郑某成立了这家地下高利贷放贷公司,从事小额高利贷业务。该公司主要资金来源于郑某的亲戚朋友,流动资金大约在500万元左右,5万元以下的贷款为主要业务之一。
而贷款的利息高到离谱,拿借款1万元为例,一个月的利息就高达2000元,每6天还1次,每超过1天没还就罚款500元,超过2天罚款1000元,依次类推。往往过了数天没还后,利息和本金将高的惊人。
更让检察官称奇的是,郑某和陈某瞄准的放贷对象和普通贷款公司不同,她们专找赌徒、吸毒者等低偿还能力者。此外,郑某和陈某还专门为赌徒提供六合彩下注,并提供相应贷款服务。
“他们并不怕对方没有偿还能力,而是通过暴力、侮辱性催债的方式强行要债,”检察官称,公司共有林某等4名催债人员,提供专用车辆、制作专门照片、购买油漆喷瓶、扩音喇叭等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开支、统一行动,形成了组织性较为明显的犯罪团伙。
从该公司借高利贷或者投注六合彩的欠债人员一旦无法按照要求还清本金或者利息时,郑某、陈某即指使手下林某等人以到对方家中喷油漆、张贴照片等方式讨债,并且采取非法拘禁、殴打、辱骂、游街等方式逼迫欠款者向其他高利贷公司借款,或变卖家产。
2016年12月8日,郑某和陈某、林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经营罪,被乐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追诉漏罪依法严惩
乐清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郑某、陈某、林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经营罪于2017年3月9日向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郑某某等人还有多次威胁、恐吓、殴打被害人或者到被害人家中喷漆的行为,虽然单独每起事实并不构成犯罪,但其在短时间内连续、多次结伙寻衅滋事,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应当以较重的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017年9月17日,乐清市检察院以郑某、陈某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林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前不久,乐清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判决后被告人陈某、林某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1月15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提醒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思想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高利贷是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的非法借贷行为,我国法律禁止超过或变相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民间借贷债务,高利贷债券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是正常民间借贷债务,也应该通过合法手段解决。采用暴力等非法方式要债,如伤害债务人、非法拘禁、非法集会闹事、辱骂、游街等方式讨要债务,严重影响他人生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均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不同的情形和造成的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