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海虹 通讯员 金雅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十个字人尽皆知,可是却有人因想坐牢而喝酒。4月20日,G15沈海高速台州方向过雁荡山收费站1公里处发生一起单车撞护栏事故,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经查,肇事的小轿车驾驶员张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时,竟还称自己要坐牢。
当天21时58分许,温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只见一辆豫B牌照的小型普通轿车停在快车道上,车身前后均有不同程度的凹陷变形。民警立即叫来轿车司机张某询问详细情况。期间,民警明显察觉到张某的异样,对民警的问话答非所问,更是口出狂言,声称自己要坐牢。针对这一情况,民警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更让民警大吃一惊,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9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将张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并带至大队进一步核查。
经调查,张某今年28岁,河南人,在乐清务工。据张某交代:“当晚我因为玩手机游戏,被骗了一万多元,心情不好就开车兜风。21时30分我在蒲岐上了高速,21时40分左右我开进了清江服务区,心想自己酒驾了就可以去监狱里面舒缓一下压力。于是我就在清江服务区买了五罐百威啤酒边开车边喝了3罐,当开过雁荡山收费站的时候,酒精上来了,头脑和意识一片空白,反应也迟钝了,没有把握好方向,车子发生偏离碰撞了高速右侧边护栏,发生了交通事故。”
酒醒后的张某十分后悔,并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检测,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