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程遥 通讯员 倪濠)月收入仅2500元的男子陈某,却在打赏网络主播时平均一天花1000多元。那么,这么多钱从哪里来?陈某打起了他上班的餐饮店的主意。
5月19日中午,乐成派出所接到市区一家餐饮店的老板张先生报警,称店里的营业款被盗。
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涉事嫌疑人竟然是员工陈某。据张先生介绍,陈某只有18岁,在自己店里工作时间不长。
前些日子,张先生就发现陈某有盗窃行为,但是出于好意,没有报警而是警告陈某尽快将钱归还。谁知张先生的忍让并没有让陈某收手,陈某一而再、再而三地转走张先生手机里的钱。
民警发现,陈某一个月工资只有2500元左右,但是最近月消费却早已过万元。据陈某供述,自己通过老板张先生平日放在店内的手机,从中偷偷转走手机中的营业款,共获7900余元。
那么,陈某为何频频盗窃呢?陈某说,他最近喜欢观看网络直播,经常会购买一些虚拟物品打赏主播,平均每天都花1000元。由于收入过低,所以打起了歪主意,将贪婪之手伸向了餐饮店。
日前,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乐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