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程遥
通讯员 岳思轩
吸毒人员暴力抗捕,还劫走车子,在公路上疯狂飙车逃避抓捕。这在警匪片里的一幕追逐戏,却真真实实发生在乐清。
近日,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乐清市法院以劫持汽车罪、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帮助黄某逃亡的犯罪嫌疑人姜某以窝藏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被抓时暴力抗捕
“不许靠近,把车钥匙给我,不然我就杀了他!”黄某用匕首抵住人质刘某的脖子,不让民警靠近。
这危险的一幕,发生在2017年7月29日16时许。当时,乐清警方接到线索,得知吸毒人员黄某准备到乐清市某农业观光园的厕所内拿毒品,于是安排警力在附近蹲守。
黄某出现后,民警立即展开抓捕。黄某的朋友见势开车离开,未能坐上车的黄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暴力抗捕。
双方对峙期间,黄某见一辆路过的面包车,便坐进车后座,威胁车内人员开车。民警见机,立即将驾驶座旁的车钥匙拔下,督促车内乘客离开。
车上3名乘客都顺利逃离,唯独刘某刚下车被跟着下车的黄某劫持。
民警担心强制抓捕会危及无辜,就放缓行动,按黄某的要求把车钥匙扔在驾驶座上。就在黄某探身去取钥匙的瞬间,刘某挣扎逃脱,民警迅速用警棍将钥匙挑出车外。
劫车逃脱抓捕
随后,黄某在雁楠公路拦截下一辆工程车。黄某将刀举到司机杨某的胸前催促其开车。看杨某开车太慢,黄某将他推出车外,自己坐上驾驶位猛踩油门。
迅速赶到的民警靠近驾驶室,用辣椒水喷向黄某,慌不择路的黄某在车辆后退时,撞上另一辆工程车。
黄某束手就擒了?没有,他又劫持了另一辆轿车,将匕首架在司机施某的脖子上,威胁他下车。“当时警察让我把车给他,安全第一。”施某说。
黄某开走车后,将车子遗弃在清江镇石阵大桥下,并告知110车子所在位置。当施某找回车子后,发现车身多个部位受损,已面目全非。
女友帮他逃亡
劫车逃离现场后,黄某联系了女友姜某,希望能够去姜某的老家贵州躲避一段时间。
被警方追捕时黄某之所以亡命逃窜,是因为除了吸毒,他身上还背负着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6年4月20日,没有驾照的黄某逆行撞伤一对父子后逃逸,导致其中一人左大腿截肢,构成重伤二级。法院判决黄某赔偿62万多元,因无法支付赔偿款加上害怕坐牢,黄某一直在逃窜。这几年他都不敢出门工作,靠女友姜某打工赚钱支付开销。
在黄某承诺自己戒毒之后,姜某答应了黄某的请求,并用打工赚来的钱购买了两张前往贵州的车票,和黄某一同离开了乐清,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犯了多大的错。
2017年8月11日,民警在贵州安顺高速口的停车场内将两人抓获。
经办检察官称,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后肇事逃逸,后又采用暴力的方法劫持了被害人的车辆,分别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和劫持汽车罪,应当数罪并罚。而姜某在得知黄某将他人撞伤后逃逸的情况下,仍承担黄某日常生活开支并提供车票,帮助黄某逃避公安的抓捕,构成了窝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