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学年第二学期中小学
阶段性教育质量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现状,发挥教育评价的诊断改进功能,建立学业质量增值评价常模,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学年第二学期乐清市中小学阶段性教育质量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小学: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全体在籍在校学生;
初中:七年级、八年级全体在籍在校学生。
二、测评内容及范围
(一)学科
四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上、下两册内容,以下册为主。
五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上、下两册内容,以下册为主。
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法治》学科;上、下两册内容,以下册为主。语文学科增加温州补充的课外古诗、《论语》选读第一章至第四章内容。
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法治》学科;上、下两册内容,以下册为主。语文学科增加温州补充的课外古诗、《论语》选读第五、六章。
(二)学生问卷
各监测年级学生问卷。
三、测评时间
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
四、考务、阅卷工作
(一)各学校监测学生信息与阅卷教师信息请于6月4日至7日登录“cjcx.yqer.cn”网上阅卷平台上报(建议使用Google浏览器)。学校代码与用户账号不变,详见附件2。
上报学生信息必须是本校在籍的学生,各学校在籍学生人数见附件3。
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测评学科所有课任教师均应参加阅卷工作。
(二)本次各年级学科测评采用纸笔测试的形式,试题由乐清市教育局教研室统一命制。学生阅卷测试采用网上在线作答的方式。
(三)“一人一桌”施考。小学每试场35人,初中每试场30人。最后一个试场少于5人(含5人)的可合并到前一个试场。
(四)本次测评监考实施学区内校际对调,由各学区负责统一安排。学校要派责任心强、工作细心的老师担任监考,每试场2人,实行本学科教师及班主任回避制度。
(五)本次测评阅卷全部实施网上阅卷,由教研室统一扫描,学区负责组织全体监测学科的任课教师集中网上阅卷。
五、有关事项
(一)各学校要成立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主考,分工负责,确保本次测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本次各年级学科测评成绩可作为学生本学期的期末成绩,小学、初中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期末测试。
(三)测评对象为“人籍一致”的学生,其中无学籍的学生不参加测评,学籍在人不在的学生以0分处理。
(四)本次测评工作试卷印刷费、监考及阅卷劳务费等均由学校自行负责落实。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