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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叶萌)“感恩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给我开出温州市首张认定书,让我得以政策照顾落户鹿城,这样我以后捐献血小板不用再来回奔波了。”昨天,“献血达人”吴谦兴奋地告诉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他已成功落户鹿城,这样他隔一周捐献一次血小板就更加方便了。
据悉,吴谦是10月1日温州市区户口迁入新政实施以来,第一位持红十字会认定意见书办理政策性落户的志愿者。
38岁的虹桥男青年吴谦从18岁开始献血,至今已累计献血148次共60600毫升(《乐清日报》曾于8月23日予以报道)。近几年,吴谦每隔一周就按时到温州市中心血库捐献一次血小板。为了不耽误工作,吴谦就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去温州市区捐献血小板,由于机采血小板耗时长,且需要7-9次抽血和输血,吴谦每次一捐完,顾不上休息,马上开车回来上班。
吴谦的岳父吴思林说,以前女婿每次去捐献血小板都是自己开车去,来往过路费和油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这些开销都是他个人自负的。有时病人危急,需要大量的血小板,吴谦就一次捐两个单位血小板。捐后,他马上开车回虹桥上班,家人真的很不放心。
去年,为了方便捐献血小板,吴谦和妻子都在鹿城找了工作,住的地方和温州市中心血库离得挺近,但因为吴谦夫妻的户口都在虹桥,孩子不能转去鹿城读书,平时和孩子聚少离多,这也让吴谦夫妻挺不放心的。
2017年5月,《温州市区户口迁入暂行规定》公开对外征集意见,吴谦就说了经常去温州中心血库捐血小板这个群体的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没想到这意见后来真的出现在新政里了。
今年10月1日起,新政开始实施。其中第8条规定,经红十字会认定的,对促进温州市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事业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可办理政策性落户。
国庆长假刚过完,温州市红十字会就给吴谦开出了编号为2018001号的认定意见书,让他去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五马派出所办理政策性落户手续。10月11日,吴谦拿着认定意见书,在五马派出所成功落户。
“有了红十字会开的这张认定书,全家落户和孩子转学等事,都办得十分顺利。”吴谦开心地说,他的独生女现在上六年级了,明年就可以顺利转到温州市第八中学上初中了。
“我有个心愿:退休前献满600次血。”吴谦说,现在献血条件更便捷了,他好开心,心中满是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