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瀚
挪用集体资金帮人拉存款、还借贷,用于个人周转,村移民小组账户成了党员干部的“自留地”,小组成员及村干部纷纷向其伸手。日前,市纪委严肃查处了这起发生在岭底乡珠璋村的“窝案串案”,共涉及5人,其中4名党员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
原来,为了统筹做好村里移民工作,2008年珠璋村成立了移民小组,并开设专用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村民筹资,专项支付移民工程相关费用。珠璋村原村委会主任陈旭明、原村委会委员陈炳川、原村党支部党员陈茂荣等人均为移民小组成员。
大笔存款“在手”,移民小组成员顿时成了“香馍馍”。“银行的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月底有‘拉存款’业务,让我帮帮忙,我琢磨着临时拿钱周转一下,到时候还回去就行了,就答应了。”2010年9月,陈旭明让时任移民小组会计陈炳川从移民小组账户支出100万元,存入其银行个人账户,一个月后他才归还,并将产生的利息归个人所有。
临时周转不是大问题,渐渐成了移民小组的共识。在陈旭明首次挪用资金后,带着“默契”, 陈炳川、陈茂荣及珠璋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陈寿荣纷纷利用职务便利,对集体资金予取予求。经调查,陈旭明先后挪用资金共计200万元,陈茂荣挪用资金245万元,陈炳川挪用资金225万元,并帮助陈旭明、陈寿荣分别挪用资金100万元、200万元,陈寿荣让陈炳川等人帮其挪用资金共计450万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最终,这4名党员因挪用资金行为,被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基层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利益均沾、集体沦陷的‘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尤其是在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农经、建设等领域。”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这些“窝案串案”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法不责众”“你干我也干”的意识在作祟,涉案人员常常会有“人越多越安全”的思想,搞起了攻守同盟、互相掩护,成了群众身边的大祸患。
对于群众身边的这些“群蝇式腐败”,市纪委将主动出击,“挖窝提串”。同时,着眼基层制度建设,尤其聚焦村一级管理薄弱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彻底铲除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