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你收到过名为“商事主体(经营场所)核查函”的奇怪快递吗?
这封“核查函”,冒用政府行政机关名义,声称“通过邮寄专用信函方式对你单位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甚至还要收取费用!
⤵️这个“核查函”就“长成”下图这样!
请大家相互转告,提高警惕!
一旦发现,请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
或者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严正声明
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政府行政机关名义,向企业寄送名为“《商事主体(经营场所)核查函》”的快递件并收取费用。现严正声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向任何企业或经营者寄递上述函件,也不会以寄递函件的方式收取费用。请广大企业和经营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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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浙江市场监管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