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通过温州市旅游局了解到,温州市36个村入选浙江省3A级景区村,其中乐清有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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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万村景区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检查验收一个”的动态申报评定原则,根据《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和《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细则及说明》标准与创建申报要求,经景区村自评申报,所在县(市、区)初评推荐,市旅游局会同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组成评定验收组,对全市申报创建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的43个村进行现场验收评定。[attachment=627022] 经综合检查验收,温州市36个村基本达到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服务质量等级标准要求,按照景区村庄评定程序,现予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7天(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
如果您对以上景区村庄的管理和服务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旅游局或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市旅游局电话:0577-88967259、0577-88967260,传真:0577-88967268 E-mail:903967804@qq.com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电话:0577-88966728 E-mail:14562997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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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旅游局温州市委农办(温州市农业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