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林伊格)昨天,乐清市殡仪馆食堂社会化运营项目启动公开招投标,并确定了运营单位。今后,市殡仪馆的外包食堂将为丧户提供办理丧事期间的用餐服务。
据乐清市殡仪馆主任郑旭强介绍,早在四年前,殡仪馆曾尝试借用职工食堂,为丧户提供餐饮服务。“当时殡仪馆办丧量不大,受场地限制,很少有丧户选择在馆内就餐,大部分人在就近的酒店、排档解决餐饮问题,这种运营模式试过一段时间便停住了。”2015年,有乐清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提议乐清市殡仪馆要建设职工宿舍及对外食堂等配套设施。同年,约1600平方米、两层的食堂建成,然而由于同样的原因,食堂一直没有启用。
“自从乐清实行集中办丧以后,殡仪馆的办丧量大大增加,我们开始重新考虑丧户用餐的问题。”郑旭强表示,特别是明年开始扩大丧事集中办理范围后,丧户的需求量也将随之增加,而殡仪馆周边的餐馆数量不多,或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食堂服务必须跟上。
据悉,市殡仪馆食堂整体配有空调、水电、通风、排风、排烟等基础设备,一楼为快餐厅,只允许以快餐形式经营;二楼大厅可摆酒席,但不允许设置包厢。“除了食堂运营的基本要求以外,根据乐清丧葬礼俗整治要求,我们对操办丧事宴席的规模也作了规定。”郑旭强说,运营单位和丧户在操办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用餐仅限于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且不超过5桌(每桌限10人,每桌费用不超过500元);不变相搞流水席,不置办出殡席。
“食堂做的是公益性服务,我们对价格作了限定,相较社会上的餐馆稍实惠,实实在在满足老百姓的需求。”郑旭强说,食堂预计于2019年1月1日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