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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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不少“老赖”们
都不把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当回事儿
为了逃避责任
东躲西藏,甚至转移或隐匿财产
躲着躲着,这事就能“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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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再这么干
可要“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乐清人老余在多年前给他姐姐担保了一笔30万银行贷款,不料姐姐无力还款,该银行将老余及其姐姐一并告到了法院。
为保证财产履行,2017年7月,法院查封了老余在北白象的一间房产,并于9月11日判决老余对其姐姐的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attachment=628267]
老余对于自己房产被法院查封一事不以为然。他签收了这封查封房产的民事裁定书后,就把这事抛在一边。即使多次接到要求尽快履行执行款的电话,他也只是再打一趟电话给他姐姐催她还款。
但他随后做出的一个举动,让老余现在想起来真是悔不当初。
因为老余被查封的房产已获得重建批文。于是,虽然知道房子被查封,但老余没有多加考虑,于2017年9月20日对房屋进行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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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是这一行为,导致法院无法对该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严重阻碍了判决、裁定的执行,也使得老余直接触犯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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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0日,乐清市公安局对老余进行立案侦查,随后老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亲属也立即全数缴纳了法院判决的执行款。
11月26日,乐清市检察院依法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对老余提起公诉,该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司法权威神圣不容亵渎!
检察官整理了这几年乐清检察办理的“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相关刑法案例,给大家多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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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财产 自作聪明
2014年,债务人起诉陈某甲、黄某夫妇偿还欠款,法院审理期间,陈某夫妇将名下房产以赠与方式转移过户给其他亲属。在法院判决要求二人偿还欠款并立案执行后,二人账户内有近70万元存款却仍不还款,甚至将其中近45万元转入其儿子账户。2017年5月31日,法院以陈某甲、黄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擅自处理 阻碍执行
2014年,法院判决钱某承担一笔借款的连带偿还责任。但2014年8月,钱某某擅自将本人公积金账户的23万元交由李某支配,用于偿还欠李某的债务,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2018年11月13日,法院以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破坏装修 阻碍腾空
2016年,因蔡某等人的房子已被法院拍卖,被要求腾空。期间,蔡某等人将房内的中央空调、地板、铝合金门窗等物全部拆下搬走,甚至对房内的装修进行毁坏。经估价,现场损失10万余元。案发后,蔡某赔偿被害人30万元。2018年1月22日,法院以蔡某等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虚构债务 贱卖股份
2013年,法院判决陈某偿还杨某38万元。为逃避还款,陈某与他人合谋,虚构与他人存在30余万元债务,将自己名下的乐清市某电气有限公司40%股权作价20万转让给他人。2016年11月18日,法院以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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