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程遥 通讯员 林曼丽)年关将至,城东街道有两名男子为了讨薪,以跳楼相威胁,在获救后,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乐清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1月15日11时许,乐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东街道工地,两名工人爬上正在施工的建筑物顶楼讨薪。接到报警后,乐成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一方面联系消防部门开展救援准备,另一方面联系相关部门与工人进行沟通。
民警到达现场时,事发大楼下已经聚集了上百名围观群众。民警迅速进行分工,一队疏散附近围观的群众,一队乘坐升降机上楼。
在现场,一男子跨坐在围栏上,一只脚踩在围栏外,而另一人站在围栏上,情绪非常激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经了解,两人都是该工地聘请的木工,因工资发放问题与工地方发生纠纷。两人想早些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而工地方还在进行年终核算,无法立即发放工资,双方协商未果,于是两人决定以跳楼威胁讨薪。民警见他们情绪波动大,担心刺激到两人,于是站在远处扯着嗓子向他们做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
两人拒不听从劝告,称不满足要求就不下来。民警反复劝说,12时许,两人情绪慢慢平缓,离开围栏。
民警对两人过激的讨薪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给予两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劳动者:遇债务纠纷需冷静、理智,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若遇拖欠工资情况,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切不可采用跳楼等过激行为或暴力极端行为维权,一时冲动可能造成意外后果,还可能因扰乱社会秩序而触犯法律被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警方提醒雇佣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