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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民生]乐清一人不慎撞死同村村民!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司法所介入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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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y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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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01-19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今年1月10日晚6时许,大荆镇某村村民某甲驾驶电动车在路经本村村路时,因驾驶不慎,擦撞到了过路的同村村民某乙。事故造成了某乙受伤,某甲当即将某乙送至乐清市某医院。某乙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大荆司法所通过及时排查,第一时间发现该纠纷,通过前期收集信息,力求妥善解决这起非正常死亡案件。[attachment=630193]
1月13日,当事人向大荆镇调委会申请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利用周末安排加班开展调解。尽管此次调解工作与其他非正常死亡案件一样,具有复杂性、突发性等特点,但与以往工作常常陷入“拉锯式”局面不同。时至岁末年关,虽然家属在面对亲属亡故的打击时情绪激动,但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前期的交流安抚,及调解过程中的循循善诱,当事人及其家属保持理智,力求通过平和的方式寻求解决方案。在专职调解员运用自身敏锐的判断能力及娴熟的调解技能的同时,当事人也动员亲朋好友积极出面协商,希望尽快解决善后事宜。当日中午,双方经过几番调停,最终达成和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独木难成林,三树聚成山”,非正常死亡案件的调解工作具有任务重、难度大性质。当事人双方与司法所工作人员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努力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是此次调解工作能及时、迅速、圆满完成的关键。近年来,调解工作日益繁重,难度系数显著上升,使专职调解员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被动局面。双方当事人能体谅司法所工作难处,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有助于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辖区内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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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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