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今天(2019年2月25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事件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
去年,浙江温州乐清有一件事让人暖心又让人心寒。
去年11月30日放学后,11岁的小豪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不见了。为了找到孩子,浙江警方、热心市民还有很多公益救援组织集体出动,上山下水,在路面、河道轮番进行搜索。
五天后,消息传来,孩子找到了。
而孩子“失踪”的真相让人寒心,原来是其母陈某故意藏匿儿子造成了一出闹剧。
之后,母亲陈某被警方带走。
去年12月12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乐清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于12月14日依法对陈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今天,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依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事件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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