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应走非机动车道,外面这条是机动车道!”“头盔应该戴在头上,而不是带在车上,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我们交警检查,而是为了自身安全!”“电动车加装遮阳雨篷属于违法行为,请你下车配合我们拆除!”“后座的乘客请下车,电动车只能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近期,乐清交警市区中队在辖区开展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电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规加装遮阳雨篷、违法载人、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并处罚。
3月6日下午,记者跟随交警到盐盆街道创业服务中心附近路段开展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
执勤人员刚摆好阵势,就有违法电动车被拦下,而且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都有,执勤人员要逐一纠正错误。在经济开发区某企业上班的张先生介绍,日常高峰时段,开发区路段电动车乱象突出,特别是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随意变道、违法载人、闯红灯这些危险行为较多,交警部门严查严管是好事。
当天,市区中队出动警力43人次,查处电动车违法434起,其中未按规定车道行驶129起,违法载人21起,未按规定佩戴头盔105起,拆除收缴电动车雨篷179顶。
据现场交警介绍,近几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在死亡交通事故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其中以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抢黄灯)、车速过快和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为主。
另外,交警部门提醒市民,《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到时未经注册登记或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一经发现将依法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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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清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