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在浙江省启动实施两年多,成效十分显著。到2018年底,全省累计有1100个小城镇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并通过达标验收,完成率92.3%。
自2016年10月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乐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市17个乡镇和8个街道范围内重点开展以“一加强三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强力推进环境大整治、基础大提升、面貌大改变,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柳市镇、蒲岐镇、雁荡镇、南岳镇、岭底乡、龙西乡等6个乡镇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8年,虹桥镇、淡溪镇、芙蓉镇、仙溪镇、磐石镇、清江镇、南塘镇、智仁乡等8个乡镇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白石街道通过温州市级考核验收;柳市镇、虹桥镇、淡溪镇、芙蓉镇先后获评省级样板乡镇,白石街道获评温州市级样板街道。
2019年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美丽城镇建设的启动之年。在这一年里,高质量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目标任务,高起点开启全省美丽城镇建设,是两个重要主题。如何全力打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2.0 升级版?来听听我市整治办主任怎么说。
乐清市整治办主任(文明中心主任)郑克:征求百姓需求完善人居环境
郑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取得的最大成效,不仅仅是获得多少个样板,更主要的是获得老百姓发自内心的点赞声和在外乡贤回到家乡时的惊叹声!”
来源:浙江在线、乐清市镇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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