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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民生]永久农田里栽果树,“栽”了 南塘镇严守“耕地红线”严打违法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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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石头和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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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03-20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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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傅仁(化名)、傅孟(化名)等多名老人,打起了南塘镇山马村永久基本农田的主意。他们穿着黑皮靴,将一株株果树苗从电动三轮车上往下搬,还没来得及栽进土里,就被相关工作人员逮了个正着。
    责令恢复农田原貌
    傅仁是山马村人,种了一辈子的地,他不满足于家附近种植的几亩桔柚园,准备拓展范围。儿子担心他种田辛苦,藏起了农具希望父亲安享晚年,不料,傅仁转眼又悉数买了回来。去年,他和同伴分别在山马村流转了些永久基本农田,采购了几百株桔柚苗,期盼着数年后有个好收成。
    去年底,傅仁、傅孟等人热火朝天地挖水沟、松土,为下一步栽苗做好充足准备。“这些农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因此只能种水稻,绝对不允许栽种果树。”接到群众举报,南塘镇农办、清江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地劝说。老人们不情愿,他们认为土地流转了,苗也买了,如今不种就亏大了。
    2月12日是年后上班的第一天,工作人员到现场看见农田还是老样子,稍稍安了心。不曾想老人们和工作人员打起了“游击战”。3月初,他们在耕地上试水,栽上了些果树苗。3月13日,他们运来苗准备再次栽入时,却让自己也“栽”了进去。当天14时许,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制止,并扣留了果树苗,责令数日内复耕已种植的4亩农田。
    苦口婆心宣传政策
    “我是农民,农民就是要种地。”“老大爷,政策规定有些农村土地是不可以用来种果树的,农用地也分很多性质……”3月14日9时许,记者来到南塘镇政府农办办公室时,工作人员和傅孟不断地讲政策、说道理。
    “我就喜欢种种地,常有市区的老客到我家里买桔柚,1公斤能卖12元呢!”傅孟是清江镇人,他告诉记者,他种植的桔柚口感好、卖得起价。晚稻10月中旬收割,早稻4月初播下。他和同伴们趁着这段“空窗期”栽苗,一番耕耘后,明后年就会结果。“这次一起种果树的老人中,年龄最大的76周岁,我是年龄最小的,今年68周岁。”傅孟说。
    因为不懂政策,老人们亏了钱又赔了力气,他们悔不当初。木已成舟,考虑到老人们的实际情况,南塘镇政府给予他们人性化关怀。这几日,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忙着寻找符合种植果树条件的一般农田,以减少老人们的损失。
    从严管控多管齐下
    民以食为天,耕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但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无视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法规,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耕地红线”。
    去年,南塘镇发生了数起村民非法占有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南塘镇农办、清江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驻村干部入村宣传等方式,坚持从严管控、多管齐下、高压震慑,压实硬措施,确保农业耕地不受损失。
    南塘镇将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重点关注农村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中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该镇还将以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为重点,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基本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格局。
    [链接]
    据悉,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茜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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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9-03-20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主要是粮食卖不起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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