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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乐清市供电局员工的身份,打着供电局的旗号,前往用电客户处接洽配电房电容器等设施整改业务,并向用电客户收取一定金额的费用。这种冒充公职人员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供电局的形象,破坏了供用电双方良好的信用关系。在此,乐清市供电局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局从未派遣员工以个人名义到客户处进行有偿服务,单位接受客户委托开展的收费服务都以单位的名义开具正规服务发票。 二、对冒充乐清市供电局员工的不法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如有发现冒充供电局员工的行为,请及时拨打51100008(24小时值班电话)。 特此声明 乐清市供电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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