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子
  • 日志
  • 用户
  • 版块
  • 群组
帖子
  • 1872阅读
  • 0回复

[周边民情]“被偷瓜倒赔300元”事件反转!涉事民警停职,偷瓜者行拘3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芽芽
 
发帖
*
金币
*
威望
*
打卡
连续1天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08-05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一位中年妇女对着镜头
哭诉自己的委屈
偷她东西的人没被罚钱
自己还赔上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attachment=641343]



这位中年妇女是
河南瓜农庞大哥的合伙人
他们种了200亩的西瓜
眼看西瓜成熟了
他们却欲哭无泪
每天被偷的比卖的还要多




[attachment=641344]





庞大哥对记者说:“自己跟村子的几户人一起承包了这200亩地,都是用来种西瓜的,但前面那个村的人,总是会来偷。自己的西瓜地都被这群人走出了条路了。”
[attachment=641345]



而庞大哥赔钱还是因为前几天的一件事,当时庞大哥正在瓜地里巡逻,突然又看到有人来偷瓜,而且这伙人有一个还开着三轮车过来装西瓜。
看到庞大哥来了,就想跑,但庞大哥手脚快,一把就拽住了她,她因为骑着电动车,已经发动了,被庞大哥一拽,导致其两个膝盖被擦伤了。
没想到这个偷瓜贼还报警了。
[attachment=641346]



更让庞大哥意外的是
民警看到这个偷瓜贼受伤了
还让庞大哥赔三百块钱
这让庞大哥一时间有点懵
但还是无奈地给了


[attachment=641347]



经历了这件事之后
庞大哥再也不敢拦偷瓜贼了
万一追人的时候,他又擦伤了
那不是又要赔钱
本来赚的就不多
这还要倒贴


[attachment=641348]



他越想越憋屈,最后无奈求助记者。


那么对于这300块钱
庞大哥该不该赔偿呢
偷瓜的人该不该被处理呢


记者对此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盗窃他人的西瓜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案值较大的话,已经构成犯罪。为了防止他人偷窃自己的西瓜,现场去抓捕小偷的话属于正当防卫,在正当防卫过程中造成对方损害,实际上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日 ,淇县公安局通过官微@平安  淇县 回应称,宋某摘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因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对偷西瓜二人(宋某及其女儿)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考虑到二人受伤,经现场调解,庞某赔偿伤情300元钱。
媒体报道后,在民警的教育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了错误,并主动退还了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attachment=641349]



8月3日晚 ,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发布通报,针对公众关注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attachment=641350]





今天晚间 ,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最终通报:相关民警被停止职务,偷瓜者行拘3日。
[attachment=641351]



这是正当防卫,记住了!


来源|综合自河南都市频道、@平安  鹤壁、@平安  淇县 、人民日报(ID:rmrbwx)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