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小股东林黎明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被冻结一事,正泰集团8月20日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冻结系股东个人投资行为所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新京报8月16日报道,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正泰集团”)新增股权冻结信息,被执行人为林黎明,执行法院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股权数额为8925万元人民币,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粤19执保44号之二。 联合信用今年6月的一份跟踪报告显示,林黎明持有正泰集团6.09%的股份。 对此,正泰集团回复新京报记者称,该股权纠纷系林黎明个人投资行为导致,非职务行为;该股权冻结系法院保全措施,属于控制行为,非执行处置行为。 正泰集团表示,林黎明非公司实控人,其个人所涉的经济纠纷,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均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正泰集团发起于温州,成立于1984年,为中国低压电器行业产销量的龙头老大,旗下有上市公司正泰电器。近年来,正泰还围绕“电”字主业拓展了光伏新能源,崛起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民营光伏发电投资企业。
新京报记者:朱玥怡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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