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政工科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9年8月25日至8月30日,共 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政工科电话:62522082
派驻纪检组电话:62521704
中共乐清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8月25日
拟提拔任用干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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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清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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