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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民情]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定论:奔驰金融外包违规被罚80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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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on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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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09-12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9月11日,北京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存在对外包活动管理存在严重不足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北京银保监局给予合计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北京银保监局针对奔驰汽车金融公司的处罚,指向的正是此前陕西奔驰车主维权一事。今年4月,银保监会曾表示,由北京银保监局对奔驰金融违规行为展开调查。
3月27日
车主薛女士在西安利之星以总价约66万,首付20余万的价格购入一辆奔驰车。刚开出店门被提示油量不足,咨询销售人员后被承诺可于次日将车开回店内处理。
3月28日
薛女士将车开到4S店加机油却被告知需要对车做系统升级,还需德国方面配合。下午,4S店提出拆开发动机检查,被薛女士拒绝。
4月1日
4S店称退款较麻烦,可换车并给予补偿,三天办完,薛女士同意了该解决方案。
4月4日
换车时间到期,4S店又提出为薛所购车辆更换发动机,并约定4月8日到店提车。
4月8日
利之星店方一反此前态度,称按照国家汽车三包政策只能换发动机,薛女士拒绝。
4月9日
薛女士前往店内坐在一台奔驰展车引擎盖上,向围观群众哭诉了这段购车维权遭遇。
4月11日
视频经网友上传至网络,引发媒体关注。
4月12日
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将涉事车辆封存。
4月16日
薛女士与两位奔驰高管会谈后达成和解,4S店承诺为W女士更换同款同色新车。
4月20日
20日晚,因网上对于自己的攻击言论,薛女士委托北京知名律师周兆成维权。
5月3日
薛女士在接受某次专访中曾表示“有人找代言,价格随便谈”,但我都直接拒绝。
5月10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西安奔驰漏油事件”事件及相关问题约谈奔驰。相关司局负责人:奔驰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等违法,交付不合格汽车产品的应当依法退换货,不得曲解汽车“三包”规定。
5月23日
奔驰公司推出新车质量保障政策,禁止捆绑销售,不得收取金融服务费。薛女士:“这让我觉得当初维权是件正确的事,不仅是我个人的问题得到解决,更多的消费者会因此受益。”
5月27日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被处以100万元罚款。薛女士:鉴定未偏向舆论,罚多少已不重要。
6月2日
薛女士与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的委托人陈天哲签署《合作协议书》。
6月11日
薛女士于奔驰店提回新车,被收取的1.5万元服务费也已被退还。
7月中旬
陈天哲:薛女士一直未履行协议内容并将他的联系方式拉黑,无奈只能选择起诉。
9月2日
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将薛女士告上法庭,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9月5日
薛女士向记者回应确有此事,她认为对方是在蹭热度炒作,不愿多谈。
9月6日
薛女士:他愿意告就告,让法院去裁决,法院怎么判我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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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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