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2019年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试点名单》公布,乐清被列为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城市试点(创建类)。
一直以来,我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2018年,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量49.53万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入选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城市试点是对我市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的肯定,也为我市进一步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开启了新的征程。”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去,乐清将积极落实好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城市试点(创建类)的各项工作,力争到创建末期全市主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达到省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切实为乐清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来源: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丽娟 通讯员 陈乐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