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名年轻女孩“晒浴室自拍照“”
引发了网友质疑
照片里女孩身上裹着浴巾
对着镜子自拍
可镜子还反射了两位没有穿衣服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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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组自拍照的发布者是一位微博网友,发布时间是9月24日。定位显示,照片的拍摄地点位于大连中山区民主广场附近一家洗浴。由照片可见,涉事网友是一名年轻女孩,她用浴巾将自己的身体包裹,然后
用手机对着镜子自拍。不过,通过镜子反射,
两名站在身后、没有穿衣服的女子却无辜成为了背景。虽然看不清她们的面部,但走光的人体线条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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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引来了网友的质疑,“在浴室里,怎么可以随便对着人拍摄,还把别人的照片传到网络上?”有网友认为不妥,加以提醒。
微博博主则回复提醒她的网友,“你的眼神真的很优秀,你不说,我到现在都没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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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已经很小心了,怕拍到别人,还好(照片)不太清楚,要不然就是罪过了。”然而,半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涉事网友仍未删除照片。
在女浴室里拿着手机自拍发朋友圈,或是与男性朋友视频聊天……类似案例时有发生,让在场的其他女性感到十分尴尬和不爽。
◇今年8月,大连市民张女士带着8岁的女儿来到金普新区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当她从浴区走到更衣箱附近时,突然听到有异性的声音。张女士发现,一名女浴客正在和老公视频聊天。张女士当即上前,提醒对方结束视频聊天。对方当时一怔,一边说“忘了”,一边挂断了视频。◇此前,在甘井子区凌水路附近一家洗浴中心,27岁的女孩小王把衣服脱掉后,意外发现旁边有个女孩在跟男友微信视频聊天。眼瞅着“春光乍泄”,小王要求女孩把视频关掉。“作为女同胞,怎么能这么干呢?”对于女孩的举动,小王表示难以理解。◇今年夏天,25岁的女孩小刘发现,寝室室友经常拿着手机与男友视频聊天。“天气很热,女孩们在寝室里穿得比较少,一些隐私都被直播出去了……”室友们提醒这名女孩几次,可她仍然我行我素。律师:此举涉嫌侵犯隐私权 应立即予以纠正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连各公共洗浴场所对手机拍摄的限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多数都是靠客人自律。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表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禁止拍摄的范围。但是,在浴室内,他人裸露的身体属于隐秘信息。对于这些信息,拍摄者和传播者都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应立即予以纠正。刘万昕说,在浴室等场所,女性朋友一定要注意自我保护。
如果遇到自己衣冠不整或裸露身体时被入镜的情况,可要求对方删除照片。拒不删除的,可以选择报警求助。作为受害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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