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街头电动车违法行驶的现象
时有发生
被交警拦下处罚也是极度不情愿的
没被处罚的或许仍暗自庆幸
但是,试问你们真的赶那几十秒吗
11月26日晚上8时25分许,廿三里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通宝路与开元南街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
而事故另一方的小车则是一辆价值数百万的劳斯莱斯![attachment=649193]
民警勘查完现场发现并没有人受伤,于是带着双方回到单位进行处理。此时,只听电动车驾驶人张某与劳斯莱斯车主协商,
车子有保险,是否可以让保险多赔一点。
民警听到后,严肃地告诉他们:“我们要按事实判定事故责任,监控证据也都在,该怎么判就要怎么判,法律是讲究公平公正公开,
不会因为你是交通弱势方就袒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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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民警通过监控录像清晰地看到,
张某驾驶电动车载着朋友跨越道路中心实线、逆向行驶、闯红灯,一系列违法行为,只为了能快一点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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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认为,事发路段为施工路段,路边设有围墙,驾驶人行经该路段理应减速观察,
而劳斯莱斯驾驶人徐某则是通过路口时未减速观察,车速较快。
最终结果判定: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attachment=649194]
事故导致劳斯莱斯右侧车头凹陷,右侧大灯受损,还有不同程度刮痕,预计所需维修费用
20多万元。
电动车驾驶人张某表示无奈:“整个廿三里就一辆劳斯莱斯,还被我给撞了,什么运气啊!”
劳斯莱斯车主表示,
接下来该怎么赔就怎么赔,每个人都要对自己行为的后果买单。
就在民警处理这起事故的时候,边上一名群众李先生目睹了全过程,这位李先生在廿三里交警设卡严查电动车违法行为时,因在一旁起哄,称交警只为了罚款,被带回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民警给他科普各种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事故案例。
而现在,李先生完全颠覆了自己原先的认识,觉得交警“查得好、罚得好”!
我们常说骑行电动车是“肉包铁”
虽然,有时候电动车能够给我们
提供一定的出行便利
但客观上也存在一定的安全局限
义乌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骑行电动车时一定要牢记交通规则,车辆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要观察交通标识和标线!安全警钟一定要时刻敲响!
侥幸心理不可有,有时比意外更可怕,后果太严重!来源:义乌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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