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下达了2018年省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资金,包括2018年度考核奖励资金和2019年度发展专项资金。乐清共获专项奖励资金3900万元,其中虹桥镇3200万元,柳市镇700万元。
从2010年12月开始,浙江率先在全省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柳市镇、虹桥镇先后列入第一批、第三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
乐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经过9年努力,小城市培育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柳市镇连续6年两轮小城市培育工作考核均为优秀,建管并重的“柳市模式”被省发改委列为浙江小城市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八大模式”之一,虹桥镇在全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目前,虹桥镇、柳市镇正在启动新一轮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通过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两镇抢抓机遇求发展、完善规划优布局、优化环境促形象、强化管理增服务,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此次省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资金的下达,将进一步加快我市小城市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