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不少人开始筹备年货,包括营造喜庆氛围的烟花爆竹。然而,烟花爆竹的运输买卖等一系列步骤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并获得专门的许可证,于是不少人悄悄打起了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主意,以此来谋取利益。
[attachment=652467]
2019年12月30日晚23时许,象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辖区庄垟村时,发现前方有两辆车停在道路中央,两名人影在车辆之间走动好像在搬运货物。
“正规公司一般不会大半夜装卸货物。”民警心想,于是打算下车询问。不等民警走近,两名人员朝着不同方向拔腿就跑。民警立即进行追赶,抓获了其中一名女子郑某。
与此同时,民警对停在道路中央的车辆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一辆卡车与一辆面包车里,都装着烟花爆竹,于是当场对郑某进行问询。郑某对于自己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attachment=652468]
原来,郑某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多年,甚至经过专业培训,拥有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但许可证只允许春节前后30天内销售。由于从正规渠道进货销售利润较低,在巨大的利润面前,郑某打起了非法购买烟火爆竹的主意。原以为自己拥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非法购买烟火爆竹的行为不会被发现,没想到被警方当场抓获。
经清点,卡车与面包车内共计324箱烟花爆竹。目前郑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来源:乐清日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