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记者从乐清市发改局(信用办)获悉,为发挥信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监管作用,市发改局(信用办)第一时间联系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防疫期间我市隐瞒病情、隐瞒重点地区旅居史、不配合防控造成传染等违法失信信息的归集公示工作,并将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严重失信对象开展惩戒,对涌现出的诚信优秀典型给予激励。
截至2月18日,乐清共归集防疫期间相关违法失信信息211条,该违法失信信息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降低其个人诚信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同时将共享至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跨部门联合惩戒。
市发改局(信用办)号召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我市防疫相关决定、命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防疫工作,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防控期间存在隐瞒病史等情况的失信信息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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