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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虹桥]虹桥人注意!温州首批人才住房本月15日起申报,最低5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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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03-04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3月3日下午,温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温州市人才招引和住房配售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温州市将开展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工作,为来温创业就业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去年12月,温州发布《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其中提到“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买房打7折,租房3折”等优惠政策,力度之大在全国引起广泛影响。政策发布以来,温州不断加快推进配售工作,多次研究商讨、多方筹集房源,经过前阶段的努力,目前市县两级已筹集1700多套房源(其中市本级300套左右),共计18万平方米左右其中市本级共300套,面积3.65万平方米,74套为存量安置房,地理位置均位于温州市中心区域,226套为商品房配建项目的预售房,分布在市区各核心版块。具体房源信息届时将会在摇号选房公告时一并公布,人才购房对象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具体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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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

申请对象及条件

  • 全职在温州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执行《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标准;

  • 全职在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执行《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标准);

  • 全职在温州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配售人才住房的对象要求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同时,一个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有多人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

申请流程共分五个步骤,将实行市县分级受理。

  •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云平台”点击-“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 资格联审。由人才主管部门、住建部门按权属开展联审,对通过人才资格审核的人才名单进行公示。

  • 制发方案。将根据房源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才数情况,制定份额分配方案。

  • 摇号选房。对公示合格人才将根据房源分配方案组织摇号选房,首先摇取顺序号,再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

  • 签订办理。主要是签订合同、办理相关证件等工作。

优惠政策人才按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其中经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B类和C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4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50%;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60%;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的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配售房源面积超过人才所属层次类别标准时,按备案价(核定价)的100%计收超出部分面积的购房款,但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可按所属层次类别折扣标准计收超出部分面积购房款。购置配售型人才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以人才住房办理贷款抵押。

注意事项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自动转为完全产权登记。此外,还同步发布了《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和《市县两级人才住房申请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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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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