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乐清市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非正常死亡纠纷,为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案件概况
3月11日上午6时许,浙江某电器公司的一名员工在车间工作时突然意识不清,口吐白沫,四肢抽搐,随后被送至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3月12日死亡,据悉,该员工是贵州省湄潭县人,系浙江某电器公司近期新招录的员工,刚上岗10天便在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其家属得知此事后十分伤心,于3月13日来到经济开发区司法所申请调解。
[attachment=657307]调解过程
司法所受理后,在做好体温测量、查看健康码、手部消毒等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开始调查案情并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要求双方全程佩戴口罩进行沟通协商。司法所了解到该公司在该名意外死亡的员工入职后第二天就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便积极与劳动部门进行协调,为其提供工亡办理相关政策解析,并引导死者家属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但家属还提出要求公司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后经调解员的多番努力,双方于3月16日就相关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该起非正常死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乐清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