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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日前,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鹿城区南郊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陈豪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礼卡问题。2014年至2018年10月间,南郊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陈豪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礼卡,共价值人民币13510元。2020年2月,陈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2.乐清市二轻工业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宝才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间,陈宝才多次超标准报销住宿费、交通费共计1800余元。陈宝才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13日,陈宝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回上述费用。 3.瑞安市湖岭镇贾岙村党支部书记黄成武、党支部副书记兼监委会主任诸葛启强套取集体资金用于村务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7年间,经黄成武、诸葛启强等人同意,通过虚增工程工资票据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村务接待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2020年1月,黄成武、诸葛启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上述费用。 4.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林宣永违规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接待等问题。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平阳木偶戏保护传承中心主任、县木偶剧团团长林宣永,授意下属通过虚增业务费等方式违规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共计78万余元。林宣永将违规套取的资金主要用于接待等非正常支出。2020年1月,林宣永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退回相关违纪款。来源: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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