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浙江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并作出文件解读《36问答》,明确指出:民办学校提前掐尖招生或私下预录取等变相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也是无效的。因学校各种自行违规招生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校承担。
3月25日和26日,乐清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召集11所民办学校相关负责人,传达了省教育厅今年的招生精神,解读了政策细节,明确要求各学校必须要严格执行省市招生政策,不得存有侥幸心理和打擦边球等违反省厅招生政策的行为。
所有被约谈的民办学校负责人当场签订了《乐清市民办学校规范招生承诺书》,承诺如下:
一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
二坚决维护招生秩序,严格按照乐清市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和招生计划等要求组织招生。
三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或提前违规招生。
四
对已提前承诺招收的学生,即日起告知相关家长该承诺无效,并保证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参加乐清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报名录取,对因此引起的后果由学校自行负责承担。
4月2日,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乐清市教育局再次发函上述11所学校,要求各校再次做好提前掐尖招生或私下预录取、提前收费等自查自纠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文件规定和温州市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现乐清市教育局郑重声明如下:
一、统一平台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全部在温州地区统一的报名招生平台“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招生,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二、加强管控
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过程做好学校招生管控工作,严格核查“择校生”“借读生”等挂靠学籍情况,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三、从重查处学校擅自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采取变相掐尖招生或私下预录取的做法是不允许的,也是违规无效的。对此,乐清市教育局将加大查处力度,一经查实,情况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学校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所有学校务必认清形势,规范招生行为,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敬请有关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不轻信任何单方的招生承诺,也不轻信网络流传的谣言,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来源:乐清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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