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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虹桥]学校可以退住宿费了,公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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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04-21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通知还规定了住宿费的收取办法: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消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发布以后,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attachment=659480]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随着中高考时间的确定,各地毕业年级学生陆续迎来了复学复课,不过,很多非毕业年级学生的复课时间还不确定。总体来说,本学期学生实际在校时间已明显短于正常时期。尽管各校纷纷通过在线教学,坚持“停学不停课”,但学生没有使用包括宿舍在内的校园资源是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继续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住宿费用,就明显不符合学生使用校园资源的实际情况。


此前,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明确要求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河北等地提出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是对教育部预警的直接遵循,让广大关心学校收费问题的学生和家长吃下了“定心丸”。
[attachment=659479]
尽管公办学校的住宿费用并不高,对很多家庭来说构不成太大的负担,但坚持按实际住宿时间收费,是对教育公平公正理念的应有践行。此外,还要照拂到一些经济困难家庭的需求,这些家庭为培养下一代积攒的每一笔资金都来之不易。减少不必要、不合理的收费,也能帮助一些家庭渡过难关,把钱用在更需要的地方。
市场化是民办学校收费定价机制的改革方向,对于民办学校的住宿费计收,更应当坚持市场的公平交易原则。灵活计收住宿费,按照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算,不仅是疫情防控期间的非常办法,也应该成为民办学校收费制度的一种自觉,在日常管理中常态化实施。相比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学生宿舍管理和收费制度,我国学生宿舍的公益化属性尤其突出。不仅高等院校为学生修建宿舍楼,许多中小学也为家庭住址较远、通勤不方便的学生提供宿舍,在新建教育机构的规划中,学生宿舍也是普遍的标配。
将学生宿舍建设纳入教育预算和教育用地征用,让广大学生享受廉价的住宿,大大减少了家庭的教育支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学生宿舍的公益性会继续巩固。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割舍”这部分住宿费收入,对财政而言并不是太大的负担,而对提振社会信心不无裨益。河北退还学生部分已收取的住宿费的通知已下达,就有不少学生在社交网络上高兴地说,感觉自己多了一笔期待以外的“零花钱”。
[attachment=659478]
站在现代公共服务事业的目光下审视,教育与公益是无法分离的。坚持教育的公平、开放,让所有受教育者获得机会公平,是教育者和政策制定者的责任。疫情防控期间,灵活调整住宿费用的收费,及时把多余的收费退还给学生,更透露出一种成风化人的教育理念。学生从中增强了权利意识,家长因此减轻了经济负担,公众从中感受到人文教育精神的传递。
随着复学复课时间的确定,按照教育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重新计收学生住宿费的做法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期待政策尽快传达到基层,各校明确本学期学生住宿费的计收和退还办法,让社会尽快享受这一福祉。
来源:光明时评
编辑:周泉 校对:叶琳
责编:李俊 监制:周丽峰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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