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普通高中学校:
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未达到省上年平均水平。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创建浙江省基础教育重点县和教育基本现代化整改方案>的通知》(乐政函〔2020〕25号)文件要求,追加100万元高中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经费,补齐高中生均教学仪器经费短板。现根据各校生均仪器设备经费情况,下达100万元专项经费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用好专项经费,助力我市教育基本现代化创建 。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2020年普通高中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经费追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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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清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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