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乐清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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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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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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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政策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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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初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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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小学初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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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学生安置
转学学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和毕业班学生,因父母工作、生活变化,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需要在相关学校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插班时间一般在新学期开始,各校在学期中间原则上不接受转学学生。
学校在不突破班额的前提下,对施教区户籍学生予以优先安排。如因班额已满无法安置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严禁因不规范插班行为造成大班额现象。
四、招生程序和要求
[attachment=662024]招生过程将简化网上报名、材料审核、查询公示等材料要求,使用大数据管理中心系统,力争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无纸化报名、“零证明”招生入学,全面推行“入学一件事”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01
招生宣传
5月下旬,市教育局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工作。各小学初中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校讯通、网上“校园开放日”等方式广泛宣传,同时,就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咨询方式等事项发布招生通告,并在校园网及各村居公示。
02
网上报名登记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统一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1日—4日,其中初中段网上报名为6月1日-3日(每日9:00-21:00);小学段网上报名为6月2日—4日(每日9:00-21:00)。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提前登陆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后,通过下载并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或者“乐清教育发布”等方式根据报名操作指南完成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报名登记情况和资格审核、录取结果等信息。网上报名登记确有困难的家长,可由所在幼儿园或小学帮助报名登记。
6月20日—21日,第二轮招不足民办学校补招对象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登记的学生,统一于8月15日进行补报,并统筹安排入学。
03
材料审核
★5月20日--5月25日,一贯制民办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审核确认和录取。
★6月4日—6月10日,第一轮民办学校招生对象资格审查、错报改报或重报。
★6月22日—6月23日,第二轮招不足民办学校补招对象资格审查。
★7月1日—7月3日,第一期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资格审查、错报改报或重报。
★7月8日—7月9日,第一期公办学校统筹学生资格审查、错报改报或重报。
★7月17日—7月18日,第二期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资格审核。
★7月19日—7月22日,第二期公办学校统筹学生资格审核。
★8月15日,未报名、未录取的学生补报,统筹安排入学。
04
政策照顾对象报名与审核
6月24日—26日,政策照顾对象报名审核。需提供2020年政策照顾对象申请表(“乐清市教育网”中的“普通教育”栏目下载)、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到乐清市教育局普教科报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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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网上录取与现场确认
◆6月12日,第一轮民办初中摇号。
◆6月13日,第一轮民办小学摇号。
◆6月13日-14日,第一轮民办初中预录取(摇中)对象缴费、现场确认。
◆6月14日-15日,第一轮民办小学预录取(摇中)对象缴费、现场确认。
◆6月15日-16日,第一轮民办初中递补录取对象缴费、现场确认。
◆6月16日-17日,第一轮民办小学递补录取对象缴费、现场确认。
◆6月24日,第二轮招不足民办学校摇号。
◆6月25日-26日,第二轮招不足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对象缴费、现场确认。
◆7月4日—7月5日,第一期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录取、现场确认。
◆7月11日,第一期公办学校统筹学生第一批次录取、现场确认。
◆7月13日,第一期公办学校统筹学生第二批次录取、现场确认。
◆7月16日前,第一期公办学校随机抽签或电脑派位。
◆7月17日—7月18日,第二期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录取、现场确认。
◆7月19日—7月22日,第二期公办学校统筹学生录取、现场确认。
◆7月23日前,第二期公办学校随机抽签或电脑派位。
◆7月底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招生审核、录取、确认、材料建档等工作。家长在此期间可以上网查询录取结果,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被录取学校现场报到确认。
其中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完成缴费、现场确认的学生家长需签订《就读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和民办学校各保存一份。民办学校需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http://wzzs.wzer.net)完成缴费确认、放弃确认等操作;公办学校需登乐清市小学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录取系统(http://xsbm.yqer.cn/syslogin.aspx)审核、录取等操作。
◆8月15日,未在平台上报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补报,统筹安排入学。
06
过程监管与结果公示
7月31日前,各小学初中要通过学校公众号、校园网、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布录取人数和录取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乐清市教育局将通过网上录取信息、学校现场检查、群众信访、学初进班点人等方式加强招生过程及结果监管,严防超计划招生。
07
编班与建立学籍
8月底前,市教育局通过招生录取平台统一完成所辖公民办小学初中录取新生的随机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9月上旬,招生工作完成后,根据公布录取的名单,上报温州市教育局建立我市公民办学校新生电子学籍库。[attachment=6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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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保障措施
📞违规招生监督电话:625238056152670662521704
📮电子邮箱:yqsjyjpjk01@163.com
乐清市“阳光招生”重点监管学校
(46所)
小学(30所):大荆镇第一小学、大荆镇第三小学、雁荡镇第一小学、虹桥镇第一小学、虹桥镇第二小学、虹桥镇第三小学、虹桥镇第八小学、虹桥镇第九小学、淡溪镇第一小学、市实验小学、建设路小学、丹霞路小学、城南第一小学、乐成第一小学、城东第二小学、白石小学、盐盆小学、翁垟第一小学、翁垟第二小学、翁垟第三小学、柳市镇第一小学、柳市镇第二小学、柳市镇第三小学、柳市镇第四小学、柳市镇第五小学、柳市镇第七小学、柳市镇第十六小学、北白象镇第一小学、北白象镇第二小学、北白象镇第三小学。
初中(16所):大荆镇第一中学、芙蓉镇中学、虹桥镇第一中学、虹桥镇第二中学、虹桥实验中学、蒲岐镇中学、天成中学、乐成第一中学、乐成实验中学、城南第一中学、城东第二中学、柳市镇第一中学、柳市镇实验中学、柳市镇第六中学、翁垟第一中学、北白象镇第一中写。
🚨其中大荆镇第一小学、虹桥镇第一小学、虹桥镇第二小学、虹桥镇第三小学、市实验小学、建设路小学、丹霞路小学、城南第一小学、柳市镇第一小学、柳市镇第三小学、北白象镇第一小学等热门学校招生过程由市教育局纪检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行风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attachment=662027]
来源:乐清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