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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民生]乐清一男子不付赡养费,被父亲告上法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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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06-09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我们家庭矛盾多且繁杂,法官如果能帮我一次性捋清,我以后每年都自动给付赡养费,避免一年一诉。”日前,乐清法院郑法官主持调解一起赡养纠纷过程中,被告王甲提出了这样的请求。大儿子不付赡养费被父亲告上法庭
这起赡养费纠纷,源于原告老王(化名)和作为被告、第三人的三个儿子王甲、王乙、王丙早年签订的分家协议。老王承诺将自己名下的两间房产留给王甲、王乙,因给王甲的房产临街,王甲需支付30万元,王乙支付5万元,作为老王五年的生活费,并约定五年以后每年支付老王5000元生活费。
分家之后,因王乙贷款需要,老王将该两间房屋给王乙供抵押担保。结果王乙未能归还贷款被银行起诉,以至于房屋被法院依法拍卖,该两间房屋由王甲竞拍所得。
现在老王根据分书协议起诉,要求王甲支付30万元生活费及多年的赡养费,而王甲以房屋为自己拍卖所得而非分家所得进行抗辩,认为既然分家赠予房屋的前提不存在,老王索要生活费也就没有依据了。背对背单独谈心,解决根源矛盾
面对这样一起父告子的赡养费纠纷,法官在组织调解中了解到老王主要是想要让大儿子王甲支付“生活费”。而大儿子王甲也满肚子苦水,认为父亲多年来偏心,父子之间矛盾很多,调解之中双方冲突较大。


法官通过背对背单独谈心了解到王甲的心思。原来,老王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直还在老王名下,没有分配给子女。因为家庭有矛盾,老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宜不置可否。如果法院在本案中能够将双方多年来田产分割的问题一并处理,王甲愿意补偿老王一笔生活费,今后也自愿每年给付老王生活费。
为妥善处理这一系列家庭赡养纠纷,郑法官及调解室调解员联络村两委干部,利用周末时间到原、被告所在的村居,召集老王及老王的几个儿女进行调解。法官和调解员对他们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丈量。在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后,郑法官条分缕析地做起调解工作来。经过几个小时的搓商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明确了田产分配方案。赡养费由原先约定的5000元提高到1万元。王甲同意支付老王2020年前的生活费、医疗费合计10万元,款分两期付清,以后王甲每年定期支付老王生活费1万元。
老王自愿撤回起诉。这桩盘根错节的赡养纠纷,郑法官不怕“自找麻烦”,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通讯员 纪承伟 郑晓;编辑 郑刘英;审核 刘宏宇;监制 周弧 陈发赐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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