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乐征启公告〔2020〕20号)
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乐清市城东产业功能区永和一路扩建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城东街道新塘村,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三、征收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次拟征地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并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本公告发布后,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户口迁入等事项。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或突击水面养殖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张贴次日起计算。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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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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