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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暂停2020年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乐防〔2020〕21号
为全力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让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端午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前疫情防控“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暂停2020 年端午节期间全市范围内划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划龙舟活动名义进行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寻衅滋事等非法活动。传统龙舟禁止下水,竞技龙舟禁止开展赛事活动,竞技训练龙舟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二、坚持“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早谋划、早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不参与、不组织划龙舟活动,对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宣传、公安、交通、文广旅体、卫健、海事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工作。三、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理解、全力支持端午节期间暂停划龙舟活动的决定,少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加强疫情期间个人自我防范,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或借机进行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寻衅滋事等非法活动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2日
来源: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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