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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 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另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 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今天,不少小伙伴 陆续收到了住房公积金“利息” 有人的账户上收到了3000元! 你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到账了吗? 这部分利息怎么领取,如何计算? 有人领到3000元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能领多少利息?据报道,成都一名职工网友晒出的结息明细显示,该网友到账了1872元。也有职工表示,领到了3000元。[attachment=665454] [attachment=665453]小编赶紧查了一下642.13元[attachment=665452]
这笔钱已经陆续发放 你收到了吗 如何计算?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怎么查询到账利息呢?现在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开启了网上业务,可以通过查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号、登陆网管进行查询; 也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服务大厅柜面或使用自主查询打印一体机进行查询。住房公积金不是福利 而是职工的合法权利如果你没有收到这笔钱,那么有可能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住房公积金。请注意,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单位强制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营困难、效益不好,不能作为不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的理由。公积金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应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在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时,劳动者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主要包括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工资收入的工资条等。
来源:工人日报、光明日报、红星新闻、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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